欧洲经济委员会内陆运输委员会订正职权范围
(a) 内陆运输委员会是一个联合国中心,它为审议内陆运输发展与合作的所有方面提供了一个综合平台,并特别关注通过联合国各运输公约和其他手段进行区域间和区域内监管;
(b) 欧洲经济委员会成员国作为有表决权的正式成员参加内陆运输委员会的会议。在内陆运输委员会开会讨论非成员国作为缔约方的法律文书时,这些国家有权作为正式成员参加会议,并在会议的其他部分保持咨商地位;
(c) 委员会为其成员和缔约方提供了一个论坛,以便:㈠ 在交流信息和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合作和协商;㈡ 分析运输趋势以及经济和运输政策趋势;㈢ 采取协调行动,建立一个高效、连贯、平衡和灵活的运输系统,该系统以市场经济原则为基础,追求运输安全、环境保护和能源效率的目标,并考虑到内陆运输委员会成员的运输发展和政策;
(d) 委员会促进在其各成员和各缔约方之间协调和改进内陆运输各领域的技术和业务条例、标准和建议,特别是在道路安全、道路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过境便利化、基础设施和联运等领域;
(e) 委员会促进国际公路、铁路和内陆水运的便利化,特别是通过简化和统一过境行政手续以及实物和电子文件;
(f) 委员会促进在其各成员和各缔约方之间协调发展公路、铁路和内陆水运以及联运基础设施,以期实现连贯一致的国际交通运输互联互通;
(g) 委员会通过促进减少运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和利用无害环境的运输方式,包括发展联运,来实现可持续运输发展的目标;
(h) 为实现上述目标并确保履行上述职能,内陆运输委员会拟订、管理并酌情修订内陆运输各领域的协定、公约和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
(i) 委员会是支持内陆运输新技术和创新的中心,为数字化、自动驾驶和智能运输系统提供了一个平台;
(j) 委员会为运输统计数据的收集、汇编和统一制定了适当的方法和定义,使之具有可比性和一致性。委员会还评估了在国际一级收集和协调统计数据的必要性,并审查了如何改进统计数据的收集、列报和质量;
(k) 委员会应要求通过讲习班、培训和其他适当手段,就有关的具体运输事项向其成员国特别是面临重大经济变革的成员国提供咨询和援助,特别是发展与其邻国的运输系统和基础设施兼容的可持续运输系统和基础设施;
(l) 委员会还就其各成员和各缔约方内部的内陆运输与海运和空运之间对接问题展开研究;
(m) 根据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在执行授权任务时,与联合国各区域委员会相关附属机构、区域组织和国际组织,特别是欧洲经委会区域有关组织和机构密切合作;
(n) 委员会主席团将由欧洲经委会成员国组成。委员会应通过其主席团的职权范围和议事规则,并可视需要予以修订。委员会应通过其附属机构的职权范围和议事规则;
(o) 委员会可设立附属机构或召开其认为必要的会议,以协助其按照欧洲经委会的现行规则执行上述任务